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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逾半农民有了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07-08-28
 
  “老有所养”是农民的最大期盼。中山近年来大力实施养老工程,致力于“让每一个农民有一份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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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保和农保)的农民有36.6万人,占应参加人员(18岁以上农业人口)71.4万人(含农转非居民)的51.26%。全市24个镇区有5个镇区实现了农民100%参保,5个镇区实现了50%以上农民参保,其余14个镇区最少的也都有2个以上的村(组)集体参保,参保农民的养老金人均每月达到了317元。
  中山从2005年起全面推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养老费用由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三方共担。农村养老保险以500元和300元为基数的两个缴费档次供农民自选,由集体与个人各按8%的比例缴费。选500元档次的由集体和农民每月各缴纳40元共80元,选300元档次的由集体和农民每月各缴纳24元共48元。对达到规定退养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根据其缴费档次确定养老金标准。
  中山对农民保险实行两级财政补贴,市财政安排5亿元启动资金注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随后每年再安排1000万元。从2006年6月起,市财政对按月缴费的农保参保人实行补贴。按500元基数缴费的,市财政补贴个人缴费40元中的10元;按300元基数缴费的,市财政补贴个人缴费24元中的6元。各镇区财政除按规定对辖区内参保人补贴每人每月5元外,还根据自身财力对参保进行补贴。
  针对各个镇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财政实力有强有弱的实际,中山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推进农保工作。如经济发达的镇区,动员全镇农民一次性参保,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适当提高参保标准,提高农民的养老待遇。中等发达或欠发达镇区,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先确保缴费有保证的村(组)集体率先参保,其他村(组)在条件成熟后再依次逐步参保。
赖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