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食药监局和市公安局通报了“毒豆芽”专项整治成果,涉嫌销售“毒豆芽”的14个摊档和8个生产窝点被查,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该系列案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
生产销售毒豆芽30余人被抓
据市食药监局通报,今年5月下旬,该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毒豆芽”专项整治行动,查处14个涉嫌销售“毒豆芽”摊档。
据介绍,执法人员对我市豆芽经营市场进行摸底调查,逐步理清豆芽经营市场生产分销模式、“毒豆芽”生产加工工艺,重点对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前期暗访摸排,对该市场6个摊档销售的豆芽进行了监督抽检。
6月初,检验机构发出检验报告书,显示上述6个摊档抽样的豆芽均为不合格;市食药监局提请市公安机关介入,共同开展调查,追踪源头。
6月下旬,市食药监局正式向公安机关移交陈某英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案等6宗“毒豆芽”案件,查处了林某权、梁某、梁某江涉嫌生产“毒豆芽”窝点,并现场购样抽样送检,查封、扣押了部分豆芽成品、半成品、生产设施设备。
市食药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查处涉嫌销售“毒豆芽”摊档14个、生产窝点8个,抓获30余人、刑事处理12人。
每天销售“毒豆芽”3000多公斤
获悉公安机关查处“毒豆芽”信息后,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并全程跟进案件办理。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系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英等5人分别在沙溪镇、南区等地长期从事豆芽生产加工,为增加产量、缩短生产周期,陈某英等人在豆芽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无根剂”“施保克”“泡豆王”等化学药剂和激素,使豆芽生长周期从七天缩短为三至四天,且生产的豆芽外观粗长、无根须、颜色鲜亮。经抽样检测,陈某英等人生产、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分别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钠、6-苄氨基腺嘌呤。
长期食用“毒豆芽”会破坏人体内蛋白质等营养素,更会导致新陈代谢障碍和诱发多种癌性病变。该系列案作案时间长,涉案“毒豆芽”数量大,每天销售3000多公斤,进入市场流通后对群众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该“毒豆芽”系列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英等人批准逮捕。目前,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案例
河南一“毒豆芽”老板被判5年罚30万元
今年6月6日,河南省高院网站上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长期(2011年起)在其加工生产的豆芽中添加生长剂、AB粉的被告人陈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