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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论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7-01-22
  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推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全力发展农村经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一届市委审时度势,坚持执政为民,统筹城乡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吹响了号角。我们必须以新思维、新举措、大气魄,推动“三农”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两个适宜”和谐中山。    中山“三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农村深层次矛盾需要妥善解决等,建设新农村需要正视这些问题,更需要扎实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发展农村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从切实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也是最实际的问题入手,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五项工程”和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农业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市场化和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服务业发展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拓宽农村经济发展之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真正受惠。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我们要注重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城乡统筹就业体系。加快实施农民就业、养老、医疗保障“三个一”工程,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培育新型农民。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农民学文化、学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培养有创业本领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在农民中广泛树立“勤劳、自强、互助”精神,引导农民勤劳致富、自强不息、团结互助。    切实制定好发展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城乡互动,充分体现自身特色和农民意愿的原则,坚持利益向下,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路子。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    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个系统、庞大、动态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党委、政府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带领和引导广大农民在希望的田野上绘就更新更美的蓝图。 中山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