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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修身要注重培育法治精神
作者:曾祥桓 发布时间:2013-05-28 来源:中山日报

    儒家理想出世,讲究治理国家兼济天下,而孔孟修身入世,要求独善其身一修其德二修其智,以致德才兼备。而在法治作为基本治理模式的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存在统一的规则,重要的社会生活无一不在法律规范的匡扶之内。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修身为何要学法?与儒家思想不同,当前的主要目的应在于长其民智,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生存发展需要。依英国学者拜伦所言,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故全民修身,养其心,修其德,长其智,要求一个道德高尚,富有修养的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生活重要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笔者认为,当前普法行动最大的缺陷在于过度重视法律条文的宣传教育,而忽视了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养。我们经常感叹法律不健全,但现有的法律规范已浩如烟海,法律专业人士也大多专于特定部门法,不可能完全掌握所有的法律条文,作为没有接受过法律专业系统教育的普通公民,我们如何期望他能记得多少,理解多少,应用多少。同时,术业有专攻,根据现代社会分工,法律作为一门需要经历专门训练和具备特别思维的政治社会领域的专业技能,有各种法律机构和法律人士代为处理,且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法律服务的公共机构和市场体系已基本成熟。所以,普通公民不大可能,也不甚需要全面、详细、具体地掌握繁乱复杂的法律条文,但作为法治社会的主体,他们有必要学习法律的精神,养成法治的思维,提高参与法治生活的素能。
  作为全民修身必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学法修身要求公民学习什么呢?笔者主张改革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重点关注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一要认同法律运用是法治社会处理问题的基本途径,认同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充分履行法律义务,切实承担法律责任;二要树立法治信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懂得政党和行政意志不可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三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按法定方式解决纷争、表达诉求、救济权利、争取福祉;四要理解法律的性质,认识法律真相与事实真相的关系,大力强化证据意识,不用传统常识强行解释法律;五要坚持公民人格独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珍惜宪定的政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正确行使和维护公民权利;六要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秩序,尊重司法裁决,如有不服应由法律渠道提出异议或控诉;七要捍卫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和谐安定,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合法言行;八要了解部门法的大致分类和法律组织的职能权限,提高找法能力,在需要时能及时找获相关法律条文,正确选择诉诸法律的途径。九要珍惜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管理的权利,用好选举权,强化群众监督,正确运用法律制约公共权力,有效参与廉政建设。十要掌握一些与自己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概念和原则,如刑法的罪刑法定、民法的契约自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