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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垃圾筒多“怀才不遇”。垃圾分类实施5年,市民认识有待提高。市民建议加强标识标注。
发布时间:2007-11-02


 
 

垃圾分类实施5年,市民认识有待提高
分类垃圾筒多“怀才不遇”
市民建议加强标识标注
中山商报 2007年11月2日 第 801 期 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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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环保分类垃圾桶,对可回收、不可回收以及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是一些城市的做法。我市2002年在城区推出分类垃圾筒,至今已有5年时间,但记者通过观察及向环卫部门了解后却发现,分类垃圾筒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怀才不遇”的尴尬局面,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市民没有垃圾分类的习惯。
   
环卫统计:
城区有4200多个
分类垃圾筒
   
      据市名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分公司负责人邓旭光介绍,我市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达2000吨,其中城区日产垃圾超过500吨,并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给我市环卫工作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根据垃圾成分调查分析,约有20%以上的生活垃圾可回收循环利用,如果不加区分地把垃圾全部填埋,既浪费了资源,同时,有害物质在普通垃圾中会造成二次污染。
      国家建设部2000年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根据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目标,我市政府部门投入专门资金,于2002年起在城区推出分类垃圾筒,并正式成立该公司,目前共设置了1400多套(每套3个)分类垃圾筒。
   
记者观察:
鲜有消费者分类扔垃圾
      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等荣誉,大多数市民都已形成讲卫生、不乱丢垃圾的习惯,比如在街道上行走时,只有找到垃圾筒时才将手中的垃圾放下,有时是走几步,有时要走上几百米。然而,对垃圾分类处理的市民却不多。
      10月30日下午,记者在紫马岭公园的一套垃圾筒附近停留了20多分钟,先后有七八位市民将垃圾放到垃圾筒,记者注意到,他们均将垃圾扔进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垃圾筒,而不是有选择地进行。一名年轻女孩准备将手中的矿泉水瓶丢进黄色垃圾筒内,但由于力度不够,瓶子落在地上,她捡起后将其丢进了蓝色的垃圾筒内,此举表明该女孩没有对垃圾分类的习惯。
   
 环卫工人:
分类垃圾筒
基本未发挥作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桃苑社区的垃圾中转站,来自湖南的李阿姨踩着人力环卫车刚从外面回来。
      李阿姨告诉记者,她从事环卫工作已8年,主要负责起湾道和博爱路的清洁打扫以及清洁垃圾筒内的垃圾工作,从长期情况来看,市民爱卫生的习惯做得不错,很少见到消费者乱扔垃圾的情况,但是他们不习惯将垃圾分类。“我们清理垃圾筒时发现,三个垃圾筒和以前一个垃圾筒没什么区别,不管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的东西,全部扔在一起,这样不利于环卫工人的工作,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将垃圾分类,一些可回收的资源也浪费了。”
   
走访市民:
垃圾筒上
分类标志不明显
      记者陆续走访了几位正在扔垃圾的市民,他们均表示,并非不支持环卫部门的工作,而是没有养成分类处理垃圾的习惯,对垃圾的分类也不是很清楚。
      吴先生对记者说,他从小就养成了不乱扔垃圾的习惯,但将废弃物品扔到垃圾筒时,从未考虑过将其分类。在教育女儿时,也只是教育她不要乱丢垃圾。张小姐表示,每次扔垃圾时,脑海中都闪过分类处理的念头,但由于垃圾筒上的分类标志不明显,为省事,懒得仔细去看,久而久之,也就对分类的做法麻木了,觉得只要将垃圾扔进去就完事了。
      有市民建议在垃圾筒上画上人性化图标,“垃圾筒的筒壁、筒沿上都画有简洁的‘分类垃圾’图案,例如‘不可回收垃圾’筒上画有果皮、树叶等,旁边再配以文字提示,一目了然,大家都看得明明白白,垃圾自然就分类扔了!”
   
存在难处:
未添置垃圾分类设备
   
      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有人提出,如果市民丢垃圾时没有分类,环卫工人可在垃圾站对垃圾进行重新分类,对此,邓旭光向记者透露,我市虽然有垃圾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填埋站,但没有添置垃圾分类设备和建立综合的处理场,还无法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同时,我市还没有具备自行处置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能力,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几年来,共分类收集到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有害物质,均由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相关链接
     
      市名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巧华告诉记者,新型的垃圾筒主要从颜色上进行分类,黄色代表有毒有害垃圾,蓝色代表不可回收垃圾,绿色代表可回收垃圾。
      按目前统一分法,城市生活垃圾分4类:第一类,可回收垃圾,指废弃纸类、织物类、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第二类,不可回收垃圾,指厨余物、果皮等;第三类,有毒有害垃圾,指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药品、化妆品等;第四类,大件废弃物,指废弃的体积大于垃圾容器的旧家具、电器等。分类垃圾筒主要针对前三类垃圾。对于第四类垃圾,市民可拨打废弃物上门清运电话:8329652和8227532。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日  作者:文/图 本报记者 徐世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