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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力推农村(社区)文化室高标准全覆盖
作者:撰文:李华炎 钟文宣 发布时间:2013-05-17 来源:南方日报

中山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建设农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资料图片

    作为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中山市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向文化建设提出了客观要求。近几年来,中山市文化建设从夯实工作基础向提高工作质量转变,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从侧重城区向城乡联动转变,从侧重文化事业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齐头并进转变,从追求城市文化形象向追求城市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和文化质量转变,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向农村基层倾斜政策和文化资源。

    据介绍,2007年,中山市在广东省内率先实现全部镇(区)文化站达到省特级标准。中山市文广新局把农村文化工作的重心从乡镇级下移至行政村(社区),2008年底,中山市在广东省内率先实现了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全覆盖,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作出了探索,树立了典范。2011年5月,中山市的农村(社区)文化室建设被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中山市以此为工作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农村文化室建设,确定了“与时俱进、提升标准、惠民为本、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农村文化室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建设农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所有文化室要达标

    2011年5—6月,中山市专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了农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找到了文化室建设的新方向,按照文化部、省文化厅对农村文化室的最新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对文化室的藏书及报刊量、业余文体队伍、文化协管员、活动次数、开放时间、宣传橱窗布置等方面作出了要求,把新一轮文化室建设标准分为“特级”、“一级”、“达标”,要求所有镇区的文化室必须达到“达标”等级,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积极争创“特级”或“一级”,以达到“控制底线,鼓励先进,争先创优,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保证达到国家、省的最低建设标准。

    通过文化室高标准建设,中山市各行政村(社区)的文化阵地得到较大开拓。据统计,2011年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室内总面积为114857平方米,2013年3月,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室内总面积为194586平方米,279家文化室全部实现高标准建设;2011年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藏书697500册,2013年3月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藏书1065837册;2011年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电脑891台,2013年3月中山市农村(社区)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电脑2098台,文化协管员399人,文体队伍1128支,免费开放时间11007小时。

    整合资源建文化室

    在开展农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工作中,中山市首先创新机制,推动农村(社区)确立文化管理职能。据介绍,中山市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市的机遇,借助市委市政府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在全国、全省率先开展农村社区“2+8+N”的社会创新管理试点的中心工作,借助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的文化工作大局,把文化体育、劳动保护等八项主要职能明确列入全市的社区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文体活动室等“四站四室”,明确要求各镇区在各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以“修身学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室”,把文化室建设的要求、内涵注入中心工作,使工作“落地生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山市各镇区创造性地思维,大胆地探索,将各村(社区)的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星光老人活动中心、校外辅导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曲艺社、宗祠祠堂、大嫂工作坊、社工服务中心等各种可以利用的场所充分利用起来,将各村(社区)闲置的旧学校、旧厂房、旧村委会等场室进行适当改造,建设成符合要求的农村(社区)文化室,将文化室打造成公共文化服务综合体。同时,市、镇两级积极筹划文化活动向村(社区)文化室延伸机制,定期举办“社区文化节”、“读书节”、“社区公益文化艺术培训”、“广场群众歌咏活动”、“香山讲坛”进社区等活动,实现文化室“软”“硬”兼施。

    群众文化生活多姿彩

    中山市创建文化室的标准设置,旨在让文化室做到“建得好,管得住,用得活”,使文化室真正成为群众修身学习、休闲娱乐、陶冶性情、人际交流的平台,依托文化室开展“道德大讲堂”、“修身大家谈”、“艺术与生活”、“四点半学生课堂”、“群众歌咏练歌房”、“广场舞排练室”等真正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升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增强农村(社区)凝聚力、归属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依托文化室的活动平台,中山市把市级的群众文化活动延伸到村、社区,将一些由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主办的活动(如香山讲坛、广场歌咏等)下移到文化室开展。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3月份,中山市文化部门送展览下乡150多次,送电影下乡4051场次,流动图书馆送书下乡594次,服务读者35142次,资助文艺队伍开展公益性演出388场次,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继续丰富。

    中山市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室建设,为当地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完善的公共文化阵地和服务,有力推动了社会和谐善治。据介绍,至今当地的不少农村群众从“麻将台”走向“表演台”,从“老病号”变为“活力哥”,以文化促和谐,以文化促发展,活跃社区文化氛围,形成积极、健康、进取、和谐的社会氛围。

    与镇区领导收入荣誉挂钩

    文化室建设和后期管理都需要得到长效机制的保障。据介绍,早在2012年,中山市委已经把农村(社区)文化室高标准全覆盖建设纳入到对镇区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实绩考核体系;同时,中山市文明委把此项工作纳入文明镇区、村(社区)考核评选体系中,与领导班子的经济收入挂钩,与镇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荣誉挂钩,创建工作得到基层的高度重视。

    在此过程中,中山市还不断创新机制,成功破解了一系列难题。一是破解了创建投入责任的问题。中山市制订了“属地投入机制”、“上下联动机制”和“奖励资助机制”,规定各镇区要切实负起属地文化室建设经费投入责任,安排好配套资金开展创建工作。市设立奖励、补贴资金负责引导、鼓励、扶持各镇区开展创建工作,镇村(社区)两级分别投入资金,落实属地资金投入责任。二是破解了创建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中山市制订了检查督导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各镇区每季度实行自查。三是破解了创建项目服务内涵的问题。中山市制订了骨干培训机制和服务延伸机制,把市镇两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培训、文化资源送到文化室,市文广新局制订了《资助业余文艺团队面向基层开展公益文化活动计划》,调动全市业余文艺团队的积极性,送文化下乡进社区。市文化馆、市图书馆陆续开办“广场排舞培训班”、“广场歌咏培训班”、“图书管理员培训班”、“图书阅读活动培训班”、“合唱指挥培训班”等多项骨干业务培训,提升文化室业余文艺骨干以及业余文化团队的服务能力。四是破解了创建项目管理队伍的问题。中山市在建设标准中明确规定在文化室设立文化协管员,明确文化协管员的职责、选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