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价值,向来不是以捐助物的大小、多少、贵重来衡量的;慈善的意义,也不是以人的社会地位、金钱和权力的拥有量来称谓的。慈善行动,向来都是与心灵拥有的至真、至诚相伴而行的。所以,当公众近似于冷酷地质疑一些人一掷万金、万万金的慈善动机之时,却毫不犹豫地把崇敬的目光和赞誉,奉献给了那些只能捐出几元、几十元钱的小人物。因为他们相信,他们的慈善之举是发自内心、出于真诚的;因为他们相信,慈善的力量是可以直抵人心见证一个人的高尚人格、体现一个人的精神文明程度的。
因此,发展慈善事业既是现实的需要,更是发展的需要。发展慈善事业,不只是要扶危助困、洁净社会,更重要的,是要发展慈善文化,用慈善的力量,重构社会对于每个生命的尊重基础,重构每个生命对于社会的信念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未来发展的另一支撑点;是推动社会进步与文明建设的一项公益事业。所以,我们大力发展这项公益事业将有助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促进这项公益事业的发展呢?我们要珍视抗灾救灾中所彰显出来的慈善力量,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文素质的一个重要载体;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制定完善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法规;要依法监督管理、规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以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从而使慈善活动成为一种常态,让参与慈善成为一种习惯,让慈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