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9月17日 星期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明要闻 >> 正文
慈善爱心铃或成“社区通”
发布时间:2012-05-31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以来,中山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1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镇和农村户籍的困难群体享受统一的低保标准350元/人/月。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2011年,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首先是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一体化,我市城镇和农村户籍的困难群体今后将享受统一的低保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低保标准,新的低保标准为350元/人/月,同时每月另外享受临时补助金30元/人/月。
  我市已从2011年4月 1 日起正式按照新标准发放保障金,同时补发1-3月份的保障金、临时补助金与新标准之间的差额。提高标准后,市财政每年为此新增低保金支出约800万元,市镇两级财政年支付低保资金总额增幅达18%。
  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实施分类救济的“双老”低保家庭、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 “三无人员”将按调整后的低保标准的20%增加补助金,即增加70元/人/月。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为低保标准向上浮动50元(含50元)的家庭,即家庭户每月人均收入高于350元,低于400元(含400元)。
  据悉,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7年,其标准逐步提高,并建立了有效的自然增长机制。“十一五”期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低保工作实现市镇村三级信息化管理,标准逐步提高。
  目前,全市有6782户,17726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三无”人员337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7年起,对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元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参照低保配套优惠政策实施救济。目前,全市有低收入家庭1605户,5359人。“十一五”期间共发放临时救济款2172.6万元,救济困难对象84046人(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条件认定办法和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大分类救助力度,根据困难群众实际困难程度和具体致贫致困原因实行有针对性的救助。在现有“低保”、“双老”和“重大疾病”分类救助项目基础上,增加残疾人、未成年人、单亲家庭等分类救助项目,在已核定低保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一定比例增发分类救助金,提高其保障水平。同时,将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低保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和医前医后救助,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机制。全面推进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鼓励和帮助困难群体通过自身努力早日摆脱困境。探索实施多形式的助学机制,进一步扩大扶困助学的对象范围,加大临时困难救助力度。
  ■2万多老人有“救命铃”
  除了低保等弱势群体外,中山还通过高科技手段保障老年人生活安全,为全市75岁以上老人安装“慈善爱心铃”和“颐老一键通”。
  近几年,市慈善总会开展“颐老一键通”和“慈善爱心铃”项目,总签约用户20979户,覆盖中山16个镇区。到目前为止,除横栏、板芙两镇于去年12月签约尚未开始安装外,其余14个镇区已完成安装14248户,占比67.92%;累计外呼33697通,接听11212通,其中407通紧急呼叫。
  市慈善总会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紧开发无线通讯设备,解决没有固定电话而无法安装的难题;降低服务对象年龄限制,由75 岁降至70岁甚至65岁,使更多长者受益:“我们现在正在积极联系相关的家政公司、日常用品物资供应公司、超市等等,在应急服务的基础上能够提供社区居家养老一些必需的服务,最终的目标是让它成为一个‘社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