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 需有新农民
作者:王学江 王世焕 发布时间:2006-02-26 来源:中山日报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培育新型农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民素质提高了,才能全方位拓展增收渠道,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业的水平,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
培育新型农民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才能使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进而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反之,如果无所作为,放任那些不健康、落后甚至违法的行为蔓延,就会造成农村的畸形繁荣,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依托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农村基础教育,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开展争创文明村镇、文明户等多种多样的活动,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赌博风,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培育新型农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形成全力,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做好每一项工作。